为有序开展学院工作,认真解决学生的突出问题,增强工作交流,促进教师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。现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,制定本条例。
一、学工队伍工作例会制度
(一)学工队伍工作例会由分管学生管理工作的副书记负责召集,每一个月召开一次,全体辅导员、班主任参加。会议召集人有权根据不同实际情况邀请其他学生工作人员参加。
(二)会议主要内容为传达与落实学院学生工作的指示精神,讨论研究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,布置阶段性工作,对上阶段工作进行总结。辅导员,班主任交流学生工作,彼此汲取经验。
(三)汇报人员应做好会前准备,汇报时间不宜过长。所有参与人员应按时到会。留存好相关会议资料。
二、学生干部例会制度
(一)学生会干部例会包括学生会干部例会和各班级班会、团会。
(二)学生会干部例会由学生会主席负责召集,每周召开一次。学生会团委各部门成员参加。同时应邀请辅导员、团委书记参与指导。(特殊情况另行通知)
(三)各班级班会、团会由辅导员、班长、团支书负责召集。全班同学参加。单周团会,双周班会。(特殊情况另行通知)
(四)学生会干部例会主要内容为传达学校学生的工作指导精神,各部门部长简短总结本周工作情况,讨论下周工作任务。
(五)参会人员需按时到会,会议期间应严肃认真,办公室工作部做好会议记录,宣传部留存好相关影视资料。